板(带)材表面加工的ASTM标准
ASTM标准(A480/480M-96)规定:
A.薄板表面加工等级和要求
No.1 热轧、退火和除氧化皮。
No.2D 冷轧,毛面。
No.2B 冷轧,光面。
光亮退火 在控制气氛炉中最终退火以保持表面光亮的冷轧精加工。
No.3 中等抛光,一面或两面。
No.4 通用抛光,一面或两面。
No.6 暗机械抛光,坦皮科抛光,一面或两面。
No.7 高抛光。
No.8 镜面抛光。
TR 冷加工以得到规定的性能。
薄板可以一面或两面抛光,当仅一面抛光时,为了得到需要的平直度另一面是可以粗磨的。
B.钢带表面加工等级和要求
No.1 冷轧至规定厚度,退火和除氧化皮。
No.2 同No.1,随后进行轻冷轧平整,一般用高抛光轧辊。
光亮退火 在控制气氛炉中最终退火以保持光亮的冷轧精整。
TR 冷轧以得到规定的性能。
C.厚板表面加工和要求
热轧或冷轧,和退火或热处理:不清除氧化皮,中等精整。以这种状态使用的厚板一般限制在耐热用途。氧化皮降低了耐腐蚀性。
热轧或冷轧,和退火或热处理,和喷丸清理或酸洗:通用优先用于耐腐蚀和最耐热用途的状态和精整,基本上是No.1精整。
热轧或冷轧,和退火或热处理,和表面清理及抛光:抛光等级通常是No.4。
热轧或冷轧,和退火或热处理,和除氧化皮,和平整:专用的较光滑精整。
热轧或冷轧,和退火或热处理,和除氧化皮,和冷轧,和退火或热处理,和除氧化皮和可选的平整:光滑精整,比前一状态更无表面不完善。